星期五, 1月 26, 2007

2月14的啟示


情人節要返夜,本來都無乜所謂,但係今日有人同我講,話個original draft duty 比人私下改左,所以我先要night,誰是小人已不重要,心情亦無多大起伏.步入中年,對狗人狗事已變得麻木,若果以前的我,一定會尋根究底.自問對人不薄,至少無害過人,幫得到的我都會做.但人去到自已利益時,亦會犧牲他人利益,小事如此,大事又點呢?所以我成日講,呢D只不過係同事,並不是朋友.友誼並不是在工作地方建立的.

2 Comments:

Blogger fish said...

你好有做畫家既天份

10:34 下午  
Blogger Catfather said...

咪玩啦師兄.

12:29 上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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