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2月 09, 2007

遺撼十二年

好耐以前有一段報導,一個美國人將自己個名輸入Google去search,發現一間孤兒院既資料內有自己個名,先知道佢係孤兒比人收養.我嘗試用呢個方法搵一個朋友,居然有佢宜家既相同工作地點.
91年認識,92年分開,95年重新開始,可惜只係維持左幾個月......當時年少衝動,講左唔應該講既說話,亦唔識去關心,珍惜呢個人.除左亡父,最放唔低就係佢.望住佢張相,十幾年既前塵往事即刻湧出黎.如果有日遇見,好想講聲對唔住.

1 Comments:

Blogger fish said...

過去已成回億, 好好地掌扼現在吧!

2:24 上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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